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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被生活耽误的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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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6点,秦天拿着行李来到了胖子史健勇的租房。

  好不容易爬上八楼的秦天微微喘气,又一次在心里怀疑史健勇是不是把电梯藏起来了,要不怎么他在这里住了那么久,都没有发现他有变瘦。

  摇了摇头,秦天继续往上爬,史健勇住在楼顶的阁楼里。

  走出楼梯来到楼顶天台,秦天放下了行李,就往阁楼旁边走去,而史健勇之所以一直住在这里,就是因为他在这里的阁楼旁边可以拥有一间开放式厨房。

  嗯,绝对开放,这是个除了上面有遮挡,还有一面靠墙,剩下三面都完全没有遮挡的简易厨房。

  “胖子。”

  “天哥,来啦!你等会,我先把这只肚包鸡给炖了。”

  史健勇抬头看了眼秦天又继续往鸡肚子里塞着食材和配料。

  他的动作纯熟,眼神专注,对于美食,胖子向来都非常认真。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生活唯美食与知己不可辜负。

  在一旁搬了张凳子坐着的秦天不由得想起他和史健勇的相识过程。

  当初秦天刚进公司,拥有壮志雄心的他想要快点熟悉工作,于是经常加班加点。

  有一天,他加班到晚上11点打算下班回租房,路过网络技术开发部门的办公室发现还开着灯,于是就想进去打个招呼说一下关灯锁门的事。

  结果他看到史健勇一头冷汗地趴在桌子上,意识也有些模糊。

  秦天发现不对,立马叫了救护车,把史健勇送到了医院,经过诊断,是急性阑尾炎,而且病情也有些严重,想着救人要紧,他就先垫上了医药费。

  好在经过手术抢救,史健勇的病情也被顺利地控制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秦天就通知了公司并帮史健勇请了病假,然后因为他在花都没什么朋友,秦天就每天下班后去医院照顾他,直到他康复出院。

  从那以后,两个男人的交情就这么建立起来了,而秦天也成为了公司里面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吃过史健勇做的饭菜的人,因为史健勇说,其他人都不是真心和他交朋友的。

  谁能想到,在他肥胖憨厚的外表下,有那么一颗明白的心。

  在秦天看来,史健勇就是一个被生活耽误的厨子,他做的家常饭菜那叫一个好吃,秦天也经常找他蹭饭。

  秦天有问过他干嘛不去当厨师?而他的回答是,他希望以后能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厅,这样他才可以做自己想做的美食。

  总之,史健勇是一个有着自己想法和坚持的胖子。

  ......

  “天哥,来,尝尝我从家里带过来的桂花茶。”

  忙完的史健勇递过来一杯汤色金黄的桂花茶。

  秦天伸手接过茶杯,一缕浓烈清雅的香味瞬间钻入鼻间,茶汤入口微甜,一种舒缓的感觉油然而生。

  “嗯,很好喝。胖子,还有没,匀给我一些,我带回去孝敬我妈。”

  秦天脑海里首先想到的就是张丽雅,因为桂花茶具有温补阳气、美白肌肤、排解体内毒素、止咳化痰、养阴润肺等功效,所以非常适合女性饮用。

  “有啊!我本来就准备了一些让你带给伯母的,明天你回去的时候我再拿给你。”史健勇直接答应道。

  “胖子,谢啦!”

  “天哥,你跟我客气什么,当初要不是你,我现在都不一定会是什么样呢!”

  史健勇带着感慨,“而且,下次我们再聚,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秦天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话,喝了口桂花茶含在口中缓缓咽下,把视线看向远方。

  这时,天色渐暗,灯光渐起,在这个城市里,每天都会发生无数的故事,有的刚开始,有的却已经快结束。

  很快,晚上八点,忙碌了几个小时的史健勇通知可以开饭了。

  秦天把小餐桌摆在了天台上,在微凉的秋风中吃饭其实也别有一番滋味,而且,看到史健勇准备的饭菜,更是应情应景。

  首先摆上桌的是一盆炖得软烂的肚包鸡,汤色浓白不断散发着醇厚的香气,切成细条状的猪肚和撕开来的三黄鸡在汤汁里浮沉,瞬间让人感到口舌生津,心里升起一股暖意。

  然后是一份尖椒回锅肉,香辣美味正好下酒。

  再来就是一份清炒藕片,口感爽脆,解腻又好吃。

  最后就是一盘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下饭好伴侣。

  四菜一汤,都是一些家常菜,史健勇没有特意去买一些昂贵的食材,因为他们之间不需要讲排场,而且这些都是他拿手的菜式。

  俩人在餐桌前对面而坐,秦天给史健勇倒满酒,端起酒杯,笑着说道:“胖子,来,为我们不散的友谊干杯!”

  “敬友谊不散,干!”

  俩人一饮而尽,对视一笑。

  “天哥,快尝尝,这是我特意去市场买的乡下土鸡。”

  史健勇夹起一只鸡腿放到了秦天碗里,期待地看着秦天说道,有时候,客人的称赞要比食物本身,更能给厨师带来满足感。

  秦天直接用手拿起鸡腿咬了一口,软烂适中的口感,鲜甜香浓的味道,让他由衷地赞道:“嗯,很好吃!”

  史健勇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小眼睛被挤成了一条缝,然后夹起另一只鸡腿也品尝了起来。

  面对美食,他们除了偶尔碰一下杯,都没有说太多话,等到杯盘狼藉时,他们才半醉微醺地聊了起来。

  “天哥,其实我挺佩服你的,有了想法就马上去做,不像我,总是犹豫和害怕。”

  史健勇半靠在椅背上,侧身望着远处的灯火,眼睛里带着迷茫。

  秦天听了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如果没有系统,他也不敢啊!

  感受着史健勇全身散发出来的低气压,秦天突然问道:“胖子,你相信我吗?”

  史健勇回过神,笑了一下,开口说道:“天哥,我肯定相信你啊!”

  “那你辞职,一个月后过来帮我。”

  史健勇的笑容僵住,然后脸色一正,开口问道:“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秦天把自己还不太成熟的想法在心里过了一遍,才回答道:“胖子,我回家不仅仅只是打算做自媒体,我还打算做线上海鲜商城,你过来可以帮我负责技术研发。”

  史健勇听了秒懂,他在公司也做过不少类似的小程序和APP,但是他有个疑问。

  “天哥,我明白你的想法,但是你能保证可以成功从各个自媒体平台上引流吗?没有流量,线上海鲜商城开发出来也是白搭!”

  秦天在心里暗自嗤笑,怎么可能会没有流量?

  这几天经过一番考虑的他已经打算好了,如果自己拍视频带的流量不够,那就砸钱请网红带货,现在不是有很多网红一年带货上百亿的嘛!

  而且,线上海鲜商城只要有销量,那就不用担心有人怀疑系统奖励资金的问题,因为海鲜的水很深,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卖海鲜的究竟是赚还是亏。

  更何况,随时都可以拿出极品野生中华锦绣龙虾的秦天更是不缺可以炒作的噱头,而且随着系统的升级,秦天肯定系统商城一定还会有其他极品海鲜可以购买。

  所以,秦天根本不会担心他会失败,他担心的是能不能捕到足够多的海鲜,还有能不能找到人才来帮他实现这些构想。

  看着史健勇质疑的眼神,秦天想了想,拿出了手机把之前拍的赶海视频打了开来,再递给史健勇。

  “你看看?”

  史健勇有些疑惑地接过手机,低头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他突然在心里想到:螃蟹清蒸最好吃了。

  “怎么样?对我有信心吗?”

  看到史健勇有些意犹未尽地把手机递了回来,秦天心里一点都不奇怪。

  因为,赶海打渔是从原始社会就深深刻在了人们血脉里几千年的印记,捕猎,是食肉动物的天性。

  史健勇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天哥,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担心...”

  “你再看看这个。”没等史健勇说完,秦天又把手机递到他的面前。

  史健勇看到手机上的那一串数字,有些惊讶地看向秦天。

  “起步资金40万应该够了吧!”秦天笃定地说道。

  他给史健勇看的正是他的银行卡余额,系统奖励的钱再加上他原本的存款,还有辞职拿到的工资,让他的银行卡余额达到了39万多,至于张丽雅给的银行卡,他一直没动里面的钱。

  看到史健勇有些沉默不语,秦天端起酒杯说道:“胖子,你给我一次证明的机会,也同样是给你自己一次改变的机会,相信我,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史健勇用他的小眼睛盯着秦天,心里天人交战了一会,突然他长呼一口气坐直身体,拿起酒杯对秦天说道:“天哥,我敬你,以后我就跟你混了。”

  说完他也不看秦天,仰头就把酒闷了下去,闭着的眼角闪过了一丝泪光,他最终还是选择尝试改变自己。

  秦天开心地笑了,端起酒杯也把杯中的酒全部喝了下去。

  然后,秦天弹着吉他,史健勇拍着桌子,他们一起吼起了一首歌:

  ......

  年月把拥有变做失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迎接光辉岁月;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问谁又能做到!

  ......

  “加油!”

  秦天和史健勇互相搂着肩膀,站在天台边,冲着那万家灯火喊道。

  他们此时此刻在和过去告别,也在和未来招手。

  不知道什么时候,秦天把彻底醉倒的史健勇扶进他的阁楼租房里,而他也躺在了事先打好的地铺上。

  然后秦天强撑着睡意,拿出手机愣愣地看着上官宛儿的薇信头像,最后发了条信息:“宛儿,我想你!我喜欢你!晚安,好梦。”

  发完他长呼了一口气,放下了手机,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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